![]() |
《 客家基本法 與 台灣客家人 》 |
李台元(綠逗樹苗計畫成員) 2010.02.08 |
| 某天下午搭計程車,車上正播放著熟悉的綠色逗陣的廣播節目,感覺十分親切,便與司機聊了起來,提到我也是聽這個電台,他用台語對我說「原來你嘛是台灣人啊」。回想起來,這是何等奇特的情況:兩個台灣人相遇,卻必須透過廣播媒體產生「認同」,沒想到「台灣人」在台灣相遇竟是如此難得。但是,認同只是認同,可以隨著喜好而任意轉變。 |
| 接著,我們便開始聊台灣人關心的事,司機知道我是客家人後,突然話鋒一轉,疑惑地說:「中壢的客家人這麼多,為何桃園縣的各項選舉總是國民黨贏。客家人實在令人想不透,過去民進黨執政的時候,政府也幫助他們成立客家委員會和客家電視台,為何現在都把票投給國民黨?」我這個隱形的客家人,一時也無法回答。 |
| 思索許久,得出以下看法。首先,台灣的客家人確實應該感謝政府,因為中國的客家人,絕對等不到這一天,雖然中國學界將客家人視為一個獨特的「民系」,但卻必須「從屬於」漢族,遑論去「認定」客家人,甚至為客家人爭取任何的權利與福利。相對於中國而言,客家人在台灣則「相當於民族」,事實上也是弱勢的民族集團,台灣如此尊重客家「人權」(民族集體權),在中國不可能出現,在世界上也堪稱是創舉。「客家基本法」甫於今年1月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這是台灣的人權大事,也是台灣客家運動二十年來的重要成果。根據該法,未來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的鄉鎮市區,將可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。這難道是國民黨的功勞?前朝政府過去的努力,客家人怎可忘恩負義。 |
| 其次,客家這樣的民族歷來始終效忠國家,或是受到政府褒忠表彰,導致其汲汲於追求「正統」,當中國是正統之時,客家人自稱是「純正的中原人」,當台灣是正統時,客家人便轉型為「台灣的客家人」。這群台灣客家人與中國客家人當然有別,但是「台灣是正統」的條件或環境,卻在當前政策與國家定位裡飄搖,客家人只好隨波逐流,不做「硬頸的」客家人,只做「硬心的」漢人。投票行為只是部分事實的反映而已,大漢族的思想與大中華一體的教育才是可能的關鍵因素。現在的台灣客家人難道不愛台灣,只是找不到自己的定位而已,還沒有將「客家」兩個字提升到為「台灣客家」四個字。反觀台灣的福佬人,目前至少還有語言可以區別,然而卻難保哪一天像客家人一樣,與漢族難分彼此,而喪失認同感。這樣的未來,說好聽一點是邁向「國家統一之路」,說難聽一點是走向「民族滅亡之途」。由此可見,國家和民族經常是牴觸的。 |
| 認定民族的是國家,國家卻往往做出不利於民族的事,並聲稱是為了「國家利益」,尤其是不負責任的政府。以原住民族來觀察,「地方制度法修正案」的強行通過,無異是違反當初制定「原住民族基本法」的精神(這是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另一項政績),當前政府不但沒有兌現其試辦原住民族自治的政見,甚至打算根據修訂後的地方制度法,將五都之中的原住民鄉降格,使原鄉變成「區」,讓區長成為官派,完全忽略了原住民族參政的權利。執政者如此作為,難保客家人的命運與原住民族相同,在「客家基本法」落實之前,客家人不應再自我隱藏,應該在「認同」的基礎上追求「認定」,成為「台灣客家人」,否則未來可能連發聲的機會都沒有。 |